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国庆假期将至,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、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工作部署要求,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,保障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,现就有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校园安全防范。节假日期间要配强学校值守、安保力量,加强校园安全检查和巡逻,及时发现、消除风险隐患。关好门、窗、水、电、气,妥善保管好易燃易爆及危化物品,节前对实验室、档案室等场所要重点检查,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。
二、强化师生安全提醒。要围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、防范溺水、消防安全、食品卫生、交通安全、野外用火安全等内容,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醒。要提醒师生增强风险防范意识,关注公共安全、灾害天气等信息,合理规划、调整出行安排,做好安全防护,确保人身安全。
三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。倡导学校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省,确需外出的,必须向学校报备,且不得去中高风险地区省份、不出境。各单位要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强化责任意识,严格外出审批管理,假期结束省外非管控区域(参照属地政策动态调整)回湖返校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禁止返校。持续抓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,确保国庆假期校园安全稳定。
四、科学处置突发事件。各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。一旦发生突发事件,要按照“三同步”工作要求,快速反应、高效应对、稳妥处置,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急水平,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。
各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假期期间值班要求,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随时掌握和处理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,必要时及时报告,学校值班电话:18367280395。联系人学校党委、院长办公室张钱潮,电话17858752859。
学院党委、院长办公室
2021年9月28日